2014年6月29日星期日

法官只需效忠特区而无需效忠中央?

近日,大律师公会前主席陈景生声称,白皮书指司法人员是管治团队且要爱国爱港,是蚕食香港司法独立,法官宣誓誓词并无提及效忠中央政府,云云。
香港基本法第104条明文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乍一看,陈先生说的没错啊,上述人员并没有宣誓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啊。细一看,陈先生说的大错特错,他简直是在偷梁换柱,试图玩低智商的脑筋急转弯文字游戏。
各位看官注意,“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句子中强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其前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啊!哪有抛弃前提、抛弃定语、抛弃限制,直接断章取义的做法!简直是强盗逻辑,狗屁不通!

4 条评论:

  1. 在泛民主派為71萬投票“倍受鼓舞”之際,網路卻傳來截然相反的聲音。新浪香港在“投票”專欄中發起“你對白皮書內容有何感想?”的調查,截止6月23日16時30分,有79%的線民表示“反感”,最熱門的評論為“妖魔鬼怪愛港運, 滿身邪氣正義聯,腦殘口臭愛港力,陰毒賤格愛港聲,賤種下流青關會,無恥政棍民賤聯”,態度鮮明。在應對新浪香港“投票”專欄的“你會回應6.22公投發聲嗎?”態度上,87%的線民對電子公投選擇了“不會,投票毫無意義”,僅有12%的線民表示支持,全然沒了泛民主宣傳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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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想鼓动司法部门挑战、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大政方針,简直是白日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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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基本法》規定提名委員會由各大界別推選出的代表組成,具廣泛代表性,是最能均衡各界權益的機構,對其代表性的指控顛倒黑白。沒有提名委員的構成,如何確定有多少人可以最終參選?難道一萬人報名參選就投票給一萬人?難道各大界別不是由本港公民組成,而是外星空降的怪物,所以沒有公民元素?這些純屬誣衊的選題背後,是誤導市民以為違反《基本法》規定也是理所當然的精心設置,企圖引領香港走向違法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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